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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nday, January 20, 2008

疯-癫

这些是偶在这3个星期所买的东西!
一共有14件衣服&8件裤(又买了2件衣服&1件裤)。件件都是‘星星’品牌,真开心!

D&G的项链


Armani的裤带。


Paul Frank的钥匙圈。


Prada的手链。

完了吗?还没,还有5双鞋和3个包包。哈!够癫吧!

4 comments:

Anonymous said...

WLQ (阿嬷~水女人的老朋友):

哈哈, 这样一来, 买东西是不是很过隐!

我每次买东西, 回到家,就会把他们丢一旁, 偶尔, 会遗忘它的存在!

现在, 想起来,有点'放贱' , 会遭天谴~

Yan Yan the Pig Farmer said...

嘩~~ 用了至少兩個月的薪水吧...

殺人的藍色鯨魚 said...

阿嬷:
你好!好了吗?
购物是在乎与其过程,那个时候脑里是不会想到太多后果,所以会遭‘天谴’的会先是我!

猪兄,
老实说,我真的没算过一共花了多少钱,因不敢算!但,我是位聪明又理智的消费者!再加上这星期买的3对鞋和2件衣(其中一个是Burberry的包包),我想应该是没超过我两星期工资吧!

Anonymous said...

阿嬷: 哈哈,那一起遭天遣:)
谢谢你的关心, 嗯, 我很好了! 一切雨过天晴: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