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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ednesday, August 08, 2007

伦敦游之前篇

上星期去伦敦。一个字:累。一直以来都不是很喜欢这地方。第一次去是因为避难,无家可归,去了投靠友人,就这样在那住3-4个星期,但依然是不喜欢,虽然它是首都,虽然它很繁荣,虽然它很完全。
伦敦,车多人杂。走在路上的人可以是用国籍来区分多于用种族,随便凑起简直可以开联合国大会议,所以在那里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归属感,因为任何人都不属于这片地,而这片地也不会留恋任何人的足迹。


手扶电梯旁的广告牌


伦敦的地铁-残旧,纳闷,城市的气息


这是REGENT STREET
PICCADILLY
繁华的街道和那不调谐的建筑物



唐人街附近。这里好像是经常办电影首映的地方。


HARRODS。里面的物品不是贵,是超贵!!!!
就是戴安娜男友的父亲所开的。

经过这天的行程,我们3人都一致觉得,并且达到难得的共识,就是还是住在‘乡下’会自由些,空气会好些,压力会少些。虽然都是在城市里住了几十年,但好像已经不再属于这地方,毕竟,大家都离开了城市生活,逃开那喧闹的气氛。。。。

2 comments:

洋晴爸爸 said...

俺二哥去了巴黎,你也去了伦敦;真是恨死隔壁咯!

呵呵

殺人的藍色鯨魚 said...

别恨了!这背后付出的‘血’和‘泪’,大家都不为所知!~^_^~